校園性騷擾

(大葉性平文字第0980012號)

  校園性的騷擾定義,指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教職員工生相互間發生下列行為:(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之性接觸、性要求,或其他具有性意味之言語或肢體行為者,或意圖以屈服或拒絕上列行為,影響他人學習機會、雇用條件、學術表現或教育環境者。(二)以脅迫、恫嚇、暴力強迫、藥劑或催眠等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而遂行其性接觸意圖或行為者。

   另外有一點是相當重要的即是當性騷擾行為發生時,也許被騷擾者並未明顯得表示拒絕或抗議,但絕對不代表這個行為或言語不是性騷擾,或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事情發生時被騷擾者可能會因為困惑、害怕、羞恥或示礙於位於低權力位階,而不敢或未提出抱怨或抵抗。

校園性騷擾五大原則

原則1

師生關係是上下的權威關係,做老師的有指導權,但兩性平等教育理念下的"性別關係"則是平權關係。

場景一

  「妳們女生,真是的,看看你們,夏天制服薄,裡面也不穿內衣、胸罩,害得男生不能專心上課。」男生在台下訕笑、喧譁;女生聽了都非常生氣。 「身材發育的那麼好,可以去拍寫真集了。」
  只要在言語上造成某些人的不舒服,而這就是所謂的性騷擾。記住,「性別關係」是平權關係不能因為我們處於比較高的權力位置而對另一性別的人有語言上肆無忌憚的特權。

 

原則2

所謂"身體自主權"係指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與身體的的感覺有使用與主張的能力與權利。

場景二
  「換上運動短褲後,在老師的教導之下,學生互相按摩,大家都覺得很好玩。老師關心大家太累,讓每個人輪流躺著,由老師親自幫大家按摩…..。」 有幾個學生覺得部位不對,感覺怪怪的。
  隨著小孩年齡的增長,對身體有不同的詮釋和感受,不同性別之間,願意被碰觸的部位也是有所不同。身體的界限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年齡,情境關係,性別等有所變化的。記住當學生說不時,或是驚慌的逃跑,臉色不對,他或她就是在表示不安,焦慮,甚至被侵犯的感受。

 

原則3

性騷擾事件的發生與否決定於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 該負責任的是加害人而不是被害人。

場景三

  「誰教你要穿那麼短的褲子,笑的那麼大聲,人家就覺得你隨便啊…..」 導師很生氣的對一個來申訴被摸大腿的學生斥責。
  無論行為,年齡,長相,性別,都一樣會遭遇性侵害及性騷擾。對受害著分類是沒有意義的。但誰容易受侵犯-就是不會反抗的人,或者是被加害人認為不敢反抗的人。所以老師們先不要忙著斥責來申訴的學生,應教學生如何向當事人直接表達不喜歡這樣的碰觸行為。鼓勵學生說出來。若當事人事學校其他的同事,老師可以婉轉告訴當是老師,同學對他(她)的肢體語言的感受。

 

原則4

性騷擾通常是從一些輕微的碰觸開始,試試看是否有機會在繼續下去,如果沒有被明顯拒絕或被嚴重警告,通常就是食隨知味,再進一步。

場景四

  「空空盪盪的辦公室,學生低著頭輕輕的說著自己不如意的成績….老師本來只是輕拍著肩膀,突然一把抱住學生,壓著學生幾乎喘不過氣。學生嚇一跳,驚惶的掙脫逃走。」
  沒錯,學生是在表達自己的感受,明顯的告訴老師我不喜歡你的肢體動作,我覺得不舒服。我說不就是不。這已經是明顯的告知「不要」。所以老師不要明知故犯,這就是性騷擾。

 

原則5

正視性騷擾,讓少數患疾者得到妥善的處理,才能維護大多數教育工作者的形象。

場景五

  「其實是認知的問題啦!摸一下而已。」校園裡有人這麼說。
  「如果是你小孩,你也願意讓人家隨便亂摸嗎?」突然一片寂靜,無語回答。
  面對極小部份患疾的老師,如果我們仍是放任不理,懷有駝鳥心態,只會影響到更多的人,造成將來更多潛藏的病人,不知什麼時候會復發,造成社會更大的傷害,更多的受害者,也讓教育者的尊嚴更加蕩然無存。

如欲相關騷擾案件,請於本校申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

  1. 通報電話:04-8511030 (軍訓室) 或 04-8511141(學務處學生發展輔導組)
  2. 網路通報: (路徑:大葉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學輔組→表格下載→性別平等)
  3. e-mail:yiyi530@mail.dyu.edu.tw
  4. 由導師輔導通報
  5. 第三人檢舉:至學務處學生發展輔導組性平會填寫檢舉表
  6. 本人親自申訴:至學務處學生發展輔導組性平會填寫申請表

  維護校園安全與學習的優質環境是我們每一個大葉人的責任,請同學們互動合作、彼此幫忙,遇到質疑之事,本著公正與公義的涵養勇敢諮詢相關單位。性平會再次呼籲各位同學維護身體自主權:尊重別人、保護自我。



資料來源: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大葉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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