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辦理須知(舊生、延畢生)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
一、辦理時程:
臺灣銀行線上申請書、本校就學貸款網路申請系統即日起開放填寫,請同學務必上網填寫,填寫完後記得儲存送出,否則系統將無同學之就貸申請資料。
二、辦理就貸程序:(如附件:0901012.pdf)
三、還款宣導:(有貸有還,再貸不難)
學生逾期未還款者,承貸銀行會對積欠貸款者就貸款金額控訴求償,並將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金融機構查詢;這項紀錄將會影響同學與銀行的往來關係,包括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房屋貸款或信用貸款等,均將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同學日後在國、內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
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辦理須知(971期末)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
一、依教育部規定,就學減免限【法定修業年限內】學生申請;若同時具有本就學減免、共同助學金及政府機關其他補助(含其他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資格者,僅能擇一申請辦理;另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不得重覆辦理;欲辦理就學貸款者,僅能申貸減免後金額。
二、各類就學減免(本學期減免受理期限至3月5日止),為配合出納組學雜費繳費單列印作業,於98年1月6日前申請通過之同學,收到繳費單上金額為減免後金額,若不及於上述期限辦理但具減免資格者(請勿先行繳費),亦可持原繳費單與相關證件於寒假上班時間或註冊當天至生輔組(活動中心M104)辦理。
三、97學年度第1學期已辦理通過,且98年3月1日仍具減免資格者(請勿先行繳費) :
- 【原住民】、【軍公教遺族】、【殘障學生】及【殘障人士子女類】等四類,逕由生輔組續辦,但手冊到期、資格異動(如改名、資格喪失等)者,應主動告知並重新辦理。
- 【現役軍人子女類】,請重繳眷補證並至生輔組領取切結書填寫後,於98年1月6日前繳回。
*自97學年度第2學期起,現役軍人依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辦法規定,本減免與教育補助僅能擇一申請,如重覆請領則以本減免為優先補助。請慎選有利之補助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 【低收入戶類】因上學期所繳證明期限至97年12月止,故需重新申請辦理(請繳98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與98年1月1日(含)以後之全戶戶籍謄本);若因資格重審,無法在學期末取得證明者,請在寒假上班時間或註冊當天至生輔組辦理(請勿先行繳費)。
-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類】須依證明文件上之有效期限每學期辦理。
- 如有減免資格變更者,請依下列【新申請者】方式辦理。
四、新申請者 (包含減免資格變更、休學復學及低收入戶學生):請於寒假上班時間或註冊當天,攜帶 (1) 相關證件(詳如下表)(2) 學雜費繳費單(請勿先至銀行繳費),先至活動中心M104生活輔導組辦公室申辦減免後,再繳交差額並完成其他註冊程序即可。
五、各類優待減免新申請者,應繳證件(本學期減免受理期限至98年3月5日止):
編號 |
優待減免身份別 |
優 待 減 免 應 附 繳 證 件 |
1 |
卹內、卹滿軍公教遺族子女 |
(1)查驗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明書正本及繳交正反面影本兩份。 |
2 |
原住民學生 |
(1)全戶三個月內戶籍謄本一份。 |
3 |
身心障礙學生 |
(1)查驗殘障手冊正本及繳交正反面影本一份。 |
4 |
身心障礙人士 子女 |
(1)查驗殘障手冊正本及繳交正反面影本一份。 |
5 |
低收入戶子女 |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一份(指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一般村里長清寒證明),上需註明減免學生姓名。持低收入 戶卡者查驗正本及繳交正反面影本一份。 |
6 |
現役軍人子女 |
(1)查驗軍人眷補證正本並繳交正反面影本一份。 (2)切結書。 |
7 |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 |
(1)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特殊境遇婦女身份證明文件。 |
業務承辦人:生輔組毛小姐04-8511888轉1184